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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屏区出台高素质农民“头雁”认定管理办法

时间:2022-10-24 14:21:18 来源:宜宾新闻网

近日,翠屏区委农办印发了《宜宾市翠屏区高素质农民“头雁”认定管理办法》,明确高素质农民“头雁”的认定标准、评定程序、管理监测和人才保障政策。凡被认定为高素质农民“头雁”的农业人才,将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助,获得不低于个人缴费额80%的资金补助,补助年限不少于3年。同时,高素质农民“头雁”还能享受学历提升、评优评先、产业发展项目的优先扶持。高素质农民“头雁”认定管理办法的出台,为翠屏农业人才队伍的培育壮大注入了一剂强心剂。

2021年翠屏区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突破68.33亿元,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352元,比上年增长11.3%,增速居全省前列。能取得这样的成绩,与高度重视农业人才有关。2014年——2021年,翠屏区以高标准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和“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为抓手,累计培育高素质农民达1465人,颁发高素质农民初级职称证书302本,认定职业农民高级职称3人。

翠屏区创新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制度”,聘请152名辅导员走进田间地头,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换的同时,也为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和助农增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翠屏区每年投入不低于500万元的财政资金,鼓励高素质农民领办或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的产业提升项目。在广袤的农村一大批高素质农民结合自身优势,各显神通,推动了地方特色产业蓬勃发展,带动了农民增收。

近年来,翠屏区高度重视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按照以农民为中心、重视质量、提升数量、发展产业、示范引领、多渠道培育的原则,依托省农广校、省农科所、省水产研究院和宜宾学院等高校科研院所优质教育基地,开设“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三个类型的培训班,以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实习实训、线上学习为核心,安排专人负责,常态化开展职业农民培训班和高素质农民培训班,创新开展高素质女农民培训班,全力打造一支爱农业、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能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截至2022年10月,全区共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或高素质农民领办或创办的区级及以上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499家(其中龙头企业86家、示范社106家、示范场303家、联合体4家),围绕“5+2”特色产业体系建成标准化产业基地30万余亩,撬动2.53亿元社会资本注入农村。通过“种好乡村产业梧桐树,引得农村人才雁群来”,带动顾凤、张正明等65名农民工回乡就业创业,累计培育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495名、基层农技推广人员360名、职业农民302名,为全区现代农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下一步,区农广校将深入实施“书记+人才+项目”,聚焦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人才需求,紧紧围绕稳粮保供、全产业链发展,对标《宜宾市翠屏区高素质农民“头雁”认定管理办法》,按照“善创新、干得好、带得好、影响好”四大原则认定并表彰10名高素质农民“头雁”,积极探索一体化培育路径,加快培育壮大一直适应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打造乡村振兴翠屏区样板提供了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