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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应处理好四大关系

时间:2021-10-13 16:21:31 来源:农民日报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党和国家立足补齐农村短板、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出的重大部署,经过三年的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第一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大背景下,如何确保收官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已建成的设施、模式、机制提档升级、持续发力,实现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十分必要。笔者认为实现长效管护应处理好以下四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的关系。党中央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明确各地要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作为管护工作的顶层设计为地方提供了行动指南和行动方向。部分地区立足自身实际,逐步探索出以省市为统筹和协调主体,以县乡镇为责任和组织主体,以村组及村民为实施和参与主体的管护之路,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村民理事会组织监督作用,充分挖掘农民的主体作用,调动了基层参与管护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各地要继续坚持顶层设计指导方向,基层探索发挥主体作用的工作路线,要善于总结基层的管护实践经验,并不断完善管护顶层设计,逐步实现管护工作的良性循环,逐步减少“政府干、百姓看”的现象,使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使农民群众真正当家做主,成为人居环境管护的主力军。

二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是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的最优解。部分地方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引入第三方公司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农村污水以及厕所粪污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逐步形成了企业运维、政府监督、农民参与的良好格局,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效益最大化。农村人居环境设施与城市不同,需要进行专门的设计、研发和施工,可以培育新兴的产业体系,各级部门要积极引导,出台土地、贷款、税收等相关优惠政策,培育引导市场,创造更多的工作岗位,创造更好的服务产品、提供更优的管护服务。各地要结合实际,逐步形成由专业公司参与专业化管护工作,由农民参与日常管护工作,由政府参与监督与指导的全方位管护体系。

三是处理好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的关系。农村人居环境管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如何实现管护资金长效化供应、管护队伍专业化保障对实现管护的长期目标十分必要。当前经济存在一定的下行压力,部分地区财力紧张,在资金投入方面能力有限,在筹集管护资金方面渠道还不够宽。国家和地方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实现环境管护依效付费制度,逐步建立垃圾、污水、厕所粪污处理由农户付费制度,逐步实现财政投入和农户付费的合理分担机制;现阶段,部分地方的管护人员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有限,很难做到规范履职,仅靠简单的宣传培训难以达到满意效果,容易出现管护不及时、管护不到位、管护方式方法不合理的现象。另外,各级部门负责管护的人员,对管护的认识,对管护技术的了解程度不一,能力水平各异。国家层面要重点对省级负责同志开展轮训,定期组织培训班,传达管护精神,培养管护管理骨干。地方要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分级安排培训活动,各级培训方式要有所区别,突出重点,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全方位提高管护专业技术人员管护水平,增强培训效果。

四是处理好建设和管护的关系。现阶段,大部分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已经处在由建到管,建管并重的阶段,部分发展条件好的地方管护显得更加重要。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管护是一体两面的关系,部分地方设施建好了,却出现无人管,无钱管,无机制管的现象,建管脱节。地方要继续推动形成“先建机制、再建工程”的管护制度,在设施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就要同步考虑运营主体、管护主体、管护经费,确保管护工作长久落实。例如,部分地方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实现粪污综合治理一体化,坚持粪污一体、建管并重、应收尽收,项目“投资、建设与运维”由一家单位负责,从体系设计开始就兼顾投资成本、运维成本、产品质量及工艺运营效果,从而实现了百姓、企业与政府的三方共赢。

(作者:张爱民 作者单位: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