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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禁渔期天然水域全面禁渔

时间:2022-03-01 18:21:40 来源:宜宾新闻网

3月1日,笔者从长宁县农业农村局获悉,为了更好的保护长宁各水域的生态, 3月1日至6月30日为春季禁渔期,长宁县内所有天然水域将实行全面禁渔。

据了解,禁渔期的禁渔行为包括禁止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禁止扎巢取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收购捕捞的渔获物等。特备注意的是,长宁河(古河大桥上游)、白庙河、碧玉溪、红桥河、后江河、马儿滩河、梅硐河、绵溪河,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在春季禁渔期外,仍禁止生产性捕捞,只允许一人一竿一线一钩的娱乐性垂钓;而古河大桥下游的长宁河河段,属水生生物保护区,实行常年全面禁渔,连一人一竿一线一钩的娱乐性垂钓都是不可以的。

“遵守禁渔期规定是每个人维护生态坏境应尽的义务,否则将会受到严厉的法律惩处。”长宁县渔政部门负责人表示,各镇、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都公开了举报电话,禁止任何人任何时间有电鱼、毒鱼、炸鱼等行为。禁渔期内,渔政部门将加强对内陆河道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对违反禁渔期的非法捕捞案件,一经发现,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符合刑事追责的非法捕捞案件,将移送司法机关。